2026.02.27
重要公告-施行人工生殖療程前,請備妥合法夫妻身分證明文件
為遵循我國《人工生殖法》及主管機關相關規範,人工生殖技術之施行對象須為具合法婚姻關係之夫妻。醫療機構於療程開始前,有責任依法確認受術者之婚姻身分,並完成相關文件查驗與建檔程序。
為確保您的療程安排順利進行,敬請於進入療程前提供以下證明文件,以利本中心進行資格確認:
一、婚姻關係證明文件
(一)受術雙方或任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
如已於我國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,請提供以下任一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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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身分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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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證明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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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口名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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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籍謄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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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留證明文件(外籍配偶適用)
如結婚登記係於國外完成,且尚未於台灣辦理登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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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提供經我國駐外使領館、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之結婚證明文件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:文件驗證申辦地點查詢
如結婚登記係於中國大陸、香港或澳門完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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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提供經行政院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結婚證明文件
海基會:文書驗證辦理須知
為保障後續醫療及行政權益,亦建議可持驗證文件至我國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
(二)受術雙方皆為外籍人士
請提供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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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我國駐外使領館、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之結婚證明文件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:文件驗證申辦地點查詢
二、人工生殖技術補助申請相關規定
依政府「體外受精(試管嬰兒)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」規定,申請補助之夫妻須已完成我國戶政機關之結婚登記,始具申請資格。
三、法規遵循與療程安排說明
本中心依據主管機關規範,須於確認並完成婚姻身分查驗後,始得進行人工生殖療程之醫療處置。若未能提供符合法規之證明文件,將無法進入療程程序,敬請理解。
如需進一步確認文件內容或驗證方式,本中心團隊將提供完整協助,以確保您的療程銜接順暢。
祈新婦產科生殖醫學中心致力於以專業、嚴謹與尊重個別需求的醫療服務,陪伴每一位來訪者安心完成療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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